费普福带您学国标—《挡烟垂壁》之三十三
费普福带您学国标—《挡烟垂壁》之三十三
所谓一流企业做标准,二流企业做品牌,三流企业做产品,学习国标是必须的,是企业的产品符合国标这是最低限度的要求,今天,费普福带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《挡烟垂壁》 Smoke barriers(GA533-2012)(代替GA533-2005),标准于2012年09月25日发布,2012年12月01日实施。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。
A.4.8.3 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恒定湿热试验
A.4.8.3.1 试验设备
试验设备应符合GB/T 2423.3 的规定。
A.4.8.3.2试验步骤
A.4.8.3.2.1 试验前,将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;
A.4.8.3.2.2 接通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电源,将其放入恒定湿热试验箱中。调节试验箱使其温度为(40±2)℃,相对湿度为90%~95%(先调温度,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),连续保持96h。
A.4.8.3.2.3 将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从试验箱中取出,使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通电状态1h。如表面有凝露,可用室内空气吹干,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。
A.4.8.3.2.4 按A.4.3的规定进行基本性能试验。
A.4.9 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过载能力试验
按A.4.3.2和A.4.3.3规定的方法,将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施加的负载改变为额定负载的1.2倍,分别在额定电压下进行驱动运行性能和纤维性能试验,观察并记录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的试验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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